小心開錯門! 小孩開左後門與機車擦撞 家長被起訴 ,&0iFUwN_
2006/10/14 18:30 ,]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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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彭仁鐸、蕭光志卅台中報導 9s`j@B0N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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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一名家長,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,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,結果檢察官 G_)(?
調閱道路安全法規,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,所以用「過失傷害」起訴開 vz}_^8O
車的家長。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,最重可以吊扣駕照。 UY`U[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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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家長貪圖方便,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,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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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,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。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 sB'Z9
:「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,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,規定從右側下車是 J'4V_Kjg-
安全的考量。」 C|H/x\?zR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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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,上面清楚寫著:除非是單行道,不 %X>P+6<=
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。 HDV$y=oH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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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,不但有可能被計點,甚至被吊扣駕照,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 pR*)\@ma
不知道這項規定。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,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,因為法規可 B9(e"cMm
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,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,若開錯車門,小心 BiI}JEp4o
官司上門。